各二级党委:
按照要求,党委宣传部近期将开展2025年1、2季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2025年2-6月份《湖北医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示》、专题学习通知及《关于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的通知》中关于集中学习和集中研讨等落实情况。
二、评价要求
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要求,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列出年度自学清单。原则上二级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全年分别不少于8次,其中以集体研讨形式开展的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重点发言次数不少于1次。 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查研究,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三、评价方式
1、自查自评。2025年6月29日前,各二级党委对照学习计划和要求开展自查自评。
2、调阅记录。2025年6月30日,各二级党委将中心组学习记录本、“一学一报”、“半年报告”送党委宣传部查阅。
3、评价反馈。后期将评价通报发布在至党委宣传部网站,评价的具体情况将个别反馈至对应二级党委。
4、整改完善。请相关二级党委做好针对性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纳入中心组学习年度评价、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党建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联系人:陈旭,联系电话:8891057。
宣传部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