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弘扬好人文化深入推进“五个思政”的若干意见》《“最美湖医药人”评选表彰办法》(湖医药发〔2022〕8号),按照《关于选树第四届“最美湖医药人”的通知》(湖医药文明委〔2025〕3号),经各单位推荐、校文明办初审、网络评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校党委审议,拟授予王洪兵等10人第四届“最美湖医药人”称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2025年6月11日始至2025年6月13日止。
公示期间,对以上人选若有异议,可向校纪委或文明办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校纪委电话:0719-8891077;
校文明办电话:0719-8891057。
附件:湖北医药学院拟授予第四届“最美湖医药人”荣誉称号人选名单
湖北医药学院文明办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