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
2024年1月16日至1月18日,校党委宣传部对18个分党委中心组、支部(党小组)2023年第三、四季度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各分党委中心组总体学习较为及时,组织较为规范,内容切合要求。从记录上来看,中心组学习相对较为规范的分党委有:基础医学院分党委、护理学分党委、离退休分党委、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分党委、全科医学院分党委。
党支部或党小组政治学习总体上较好。从记录上以及学习次数上看,政治学习相对较为规范的党支部有:药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口腔医学院教工党支部、教辅分党委第三党支部、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分党委教工党支部、离退休第五党支部。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分党委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政治理论学习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1、参会人员签名不规范,存在未签或者代签的现象。
2、个别分党委研讨次数不够,未按照每季度集中研讨不少于1次要求进行集中研讨。个别分党委存在无交流主题、交流研讨记录不规范、研讨人数较少等现象。个别党支部或党小组未开展交流研讨,多数党支部或党小组研讨交流次数不够。
4、个别分党委学习记录不规范,未见分党委书记总结讲话。部分党支部或党小组记录不规范,个别支部补学记录明显。
5、个别分党委、党支部或党小组未按照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示以及政治理论学习提示单进行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未按照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的要求开展学习,政治学习存在漏学及学习次数不够情况,个别党支部集中学习不够,自学或线上学习次数偏多。
6、个别分党委未落实校领导旁听督导要求。
7、分党委未提交理论成果。
以上问题,宣传部将对应反馈至相关分党委,由分党委反馈至党支部(党小组),其他分党委、党支部(党小组)也要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若干意见》(附件1)明确规定: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不少于8次,每季度集中研讨不少于1次,并按照《分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格式(参考)》(附件2)规范记录,按要求组织专题研讨并形成理论成果,结合工作实际邀请校领导旁听督导。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若干意见》(湖医药发〔2022〕14号)(附件3)中明确要求: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周开展1次集中学习(含每月主题党日,即每月3次政治理论学习),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交流研讨。请各支部、党小组根据下发的政治学习提示单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规范组织学习,完成学习内容。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若干意见》
附件2:《分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格式(参考)》
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若干意见》(湖医药发〔2022〕14号)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月19日